-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团队 > 高级合伙人
-
袁伟明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袁伟明 律师
电话:022-87597013 手机:13012291209
传真:022-58580759 邮箱:yuanweiming@zlwd.com
专业领域:
争议解决(诉讼与仲裁),贸易,保险,海事海商,物流,国际投资,工程。
执业简介:
袁伟明律师有超过20年的专业律师执业经验,在加入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前,其曾在北京、青岛及天津等地律师事务所执业。
袁伟明律师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大型的生产制造商、物流商、保险公司、保赔协会、贸易商、航运及航空公司及土地开发公司等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其中包括重大复杂纠纷的解决,且包括跨境纠纷。
袁伟明所承办的案件有多起被列入省市级及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库。
袁伟明律师团队目前担任多家央企、上市公司、外企的常年法律顾问。
所获荣誉:
被司法部选入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并入选天津市涉外法律人才库。
2019年被天津市律师协会评选为天津市优秀涉外律师。
被评级机构钱伯斯2017年、2019年及2020年榜单列为中国北部受认可海事律师,2023年榜单评为商事律师第三等。
202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优秀专家。
教育及培训:
1997-2001年,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法学)专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2017年,参加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
2018年,参加南开大学融资租赁研究生班课程。
2019年,在伦敦参加首期英国大律师公会针对中国资深律师的国际仲裁培训项目。
2019年,在美国华盛顿参加全国律协第七期涉外人才赴美培训班,培训主题为“国际投资与跨境争议解决”。
语言能力:
中文(母语),英文(流利,可熟练用于工作)。
社会职务、资格: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全国律协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委员。
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天津市委政法委案件评查人才智库成员。
天津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天津律师协会第七届、第八届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天津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南开日新国际学校法治副校长。
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CIOB)。
环太平洋律师协会 ESG 委员会副主席。
会议及演讲:
2017年9月,参加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首届年会(上海站),在其中的一带一路分论坛中做题目为《一带一路工程物流法律业务概述》的分享演讲。作为天津律师协会代表团成员参加法国马赛律师协会活动。
赴伦敦及巴黎等地参加全球律师联盟INTERLAW年会。在2019年年会中,主持“争议解决(诉讼与仲裁)”分论坛,并做题目为“涉外判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的分享演讲。
2021年3月,参加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上海年会,并做题目为“青年律师如何拓展服务领域”的主题演讲。
2021年9月,参加2021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东亚区域会议,并做题目为“天津青年涉外律师的发展”的主题演讲。
2021年11月,参加2021环太平洋律师协会广州区域会议,并做题目为“关于仲裁程序国际化及文书标准化的几点建议”的主题演讲。
2022年3月,组织参加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会议纪要学习研讨会,并做题目为“海事调查报告不可诉性”的主题演讲。
近期处理的典型案件:
代表深圳市物润(集团)有限公司处理与中色物流(天津)有限公司的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涉及托盘交易),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与新加坡律师合作,代表新加坡某公司处理在中国法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诉讼效果。
代表天津某外贸企业处理其与韩国某公司之间所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
代表国内某新能源车企处理其与某韩国供应商之间所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代表新家坡某贸易商处理其与中国某出口商之间所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目前该案在贸仲仲裁中。
代表某央企处理融资性贸易中所涉货权和执行异议纠纷,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
为某央企进行法律培训,从物流公司角度阐述融资性贸易纠纷问题。
代表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处理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责任系列纠纷案,标的额超过亿元。
代表XX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其与XX公司航次租船合同纠纷案,案件涉及一带一路项目,存在索赔及反索赔,涉诉金额达人民币数千万元。
代表某海洋勘探公司处理与捕捞户、养殖户通海水域养殖损害责任纠纷,经公开庭审,捕捞户撤回了索赔。此系列案作为国内乃至全球首例气枪震源所涉养殖以及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
代表某公司处理其与英国某公司间的工程合同纠纷案,合同约定的准据法为英国法,管辖为英国法院管辖。历时三年多的时间,经与英国律师合作,协助客户与英国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为客户挽回损失。
代表某航空公司处理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案,该案件被选入2022年天津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代表天津某船厂处理所涉某国外大型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两条半潜式石油钻井平台的特检修理项目专项非诉法律服务,所涉标的逾数6亿元。
代表某香港公司与某BVI公司之间的多个航次项下的运费纠纷,案件涉及香港仲裁、BVI及香港的破产清算、在内地法院的货物扣押及拍卖等程序,涉案金额超过一千万美元。
协助某境外石油公司处理数个原油买卖合同及海运合同项下的纠纷。
就某日本船东在中国境内涉嫌携带毒品事件提供法律意见。
代表某境外船东及保险人处理进口大豆货损案件。
代表某房地产公司处理股东间纠纷。
在多起案件中担任仲裁员。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