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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韫洋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刘韫洋 律师

    电话:022-58580758

    传真:022-58580759

    邮箱:liuyunyang@zlwd.com


    执业介绍

           刘韫洋律师自进入律所以来,先后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积累了全面丰富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实务处理经验。其法律专业主要为公司法、行政法与劳动法方向,其主要为政府、房地产、金融、交通运输与仓储、国际贸易等行业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刘律师在政府行政合规、公司法律实务、制度管理等法律事务方面均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也能提供行政纠纷、民事纠纷等诉讼法律服务。
           其曾担任法律顾问的政府及事业单位有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南开区民政局、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等。
           其曾担任法律顾问的公司有天津天保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侨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等。
           其曾参与经办的案件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天津天保世纪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新疆胡杨河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新疆柳沟红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两案([2018]最高法民终617号案与[2018]最高法民终618号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满浩诉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2018]津行终97号案);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殿堃诉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2017]津行终259号案)等。
           执业过程中刘律师一直秉承严谨求实、认真负责、客户利益至上的理念,为客户提供最专业、最及时、最精确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维护客户的最大利益。
           刘律师的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背景与经历

          2016毕业至今在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工作,现担任事务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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